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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塞拜疆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

时间:2024-06-16 12:09:57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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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塞拜疆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

中国 阿塞拜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塞拜疆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


(签订日期1994年3月7日 生效日期1994年3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塞拜疆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双方”,为加强两国之间的友好关系和促进在文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决定缔结本协定。条文如下:

  第一条 双方同意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鼓励和支持两国有关机构在文化、教育、社会科学、卫生、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和电影等方面的交流和合作。

  第二条 双方同意在文化艺术方面按下列方式进行交流和合作:
  --互派作家和艺术家访问;
  --互派艺术团体访问演出;
  --相互举办文化艺术展览;
  --相互交换文化艺术方面的书刊、资料。

  第三条 双方将促进两国博物馆、图书馆之间开展直接交流与合作,包括相互交换资料。

  第四条 双方同意在教育方面按下列方式进行交流和合作:
  --促进并支持两国高等院校之间建立直接的联系和合作;
  --根据需要互派教师、学者和专家进行访问、考察、教学;
  --根据需要和可能相互提供奖学金名额;
  --鼓励和支持两国教育机构交换教科书和其他教育方面的图书、资料;
  --鼓励对方国家的学者和专家参加在本国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并为此提供便利。

  第五条 双方同意在社会科学领域,包括在汉学、突厥学、历史学、民族学和考古学方面进行交流,其方式包括互派学者访问、讲学、参加双边和国际研讨会,相互交换资料。

  第六条 双方将促进两国医学、卫生部门之间开展直接交流与合作,相互交换信息,互派专家。

  第七条 双方将鼓励两国体育和旅游部门进行合作。

  第八条 双方同意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和电影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

  第九条 双方将促进两国青年、妇女和其他社会团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条 双方鼓励两国创作协会之间开展交流与合作。

  第十一条 为实施本协定双方相应部门可直接签订协议。

  第十二条 本协定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如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在期满前六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要求终止本协定,则本协定将自动延长五年,并依此法顺延。
  本协定于一九九四年三月七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均用中文和阿塞拜疆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阿塞拜疆共和国政府
       代 表             代表
       刘忠德           哈桑·哈桑诺夫
      (签字)            (签字)

转发中组部《关于在全国组织系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 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


国资委党委办公室文件

国资党办党建[2003]16号


转发中组部《关于在全国组织系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 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中央企业党委(党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在全国组织系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意见》(组通字[2003]20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现对中央企业组织人事部门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重在转变作风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中发[2003]8号)精神,中组部对在全国组织系统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作出了部署。这是在全国组织系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一个重要载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中央企业组织人事部门和组工干部来说,就是要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活动中,切实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地贯彻公道正派原则,在企业党委(党组)的领导下,选好人用好人,配备好企业领导班子,把企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好,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联系工作实际,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通过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要深刻领会坚持公道正派的重要意义,按照“对已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要求,把公道正派作为组织人事干部必须具备的思想品质、必须始终坚持的职业道德、必须严格遵守的政治纪律。对照公道正派的要求,查找部门和个人工作、思想、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

  三、完善工作制度,使公道正派的要求规范化制度化

  企业组织人事部门既要大力弘扬坚持公道正派的好传统、好作风,又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赋予公道正派以新的时代内涵。要通过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联系实际对今后树立公道正派形象的具体要求作出准确概括,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使公道正派的要求规范化制度化。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检查

  各中央企业要认真按照中央组织部的部署和要求,于8月至10月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对本企业系统开展的这次活动,加强领导,提出要求。企业组织人事部门要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映情况。

  有关中央企业“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日常联络工作,由国资委党委组织部负责,拟选择部分中央企业作为重点联系单位并加强指导检查。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结束后,请各有关中央企业组织人事部门于2003年10月2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车家发、王小凌,电话:64471553、64471585。

          国资委党委办公室

          2003年8月21日



  请各有关中央企业到国资委安定门办公区0440房间取《树组工干部形象》学习材料。联系电话:64470440、64470434。



中共中央组织部文件

组通字[2003]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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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国组织系统兴起
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
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

  现将《关于在全国组织系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03年7月4日

 

关于在全国组织系统兴起学习
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
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意见

  今年上半年,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表率部门,中央组织部机关开展了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并取得初步成效。考虑到组织工作上下结合比较紧密的特点和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实际状况,根据一些地方、部门的建议和要求,现就在全国组织系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是党的事业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战略任务。对于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来说,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公道正派原则,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把干部选准、把领导班子配强、把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好,为推动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因此,在全国组织系统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在组织系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一个重要载体,是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表率部门的一项具体举措,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组织工作的一个实际步骤,对于进一步增强广大组工干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组织工作中更好地落实“三个代表”的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公道正派,是做好党的组织工作的客观要求,是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和组工干部职业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组织工作的对象主要是党员、干部,是做人的工作的。对于每一名组工干部来说,能不能做好本职工作,既要看业务水平如何,更要看是否公道正派。长期以来,组织部门之所以能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职责、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和信任,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继承和发扬了公道正派的优良传统。当前,组工干部队伍在坚持公道正派方面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必须看到,在有些同志身上还存在种种不符合公道正派要求的问题,有的甚至严重损害了组织部门的形象,影响了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是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相背离的。贯彻中央部署,在组织系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就要把树立公道正派形象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落实,着力解决好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组织部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加强和改进组织工作,从而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在组织工作中更好地得到全面落实。各级组织部门和全体组工干部都要充分认识在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中,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热情,积极投身到学习教育活动中来。

  二、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应达到的目标

  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的部署。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新世纪新阶段组织工作的任务,以树立公道正派形象为主题,按照“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要求,着眼于提高组工干部思想政治素质、解决突出问题、转变作风、推动工作,真正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表率部门。

  这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要努力从三个方面取得实效:

  1、把公道正派的理念牢固地印在组工干部的心中。要引导组工干部围绕进组织部为了什么、在工作岗位上干了什么、在干部群众中的形象如何等问题深入思考,深刻领会坚持公道正派的重要意义,全面理解“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要求,把公道正派作为必须具备的思想品质、必须始终坚持的职业道德、必须严格遵守的政治纪律,使之成为组工干部形象最鲜明的特征。

  2、紧密联系实际,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对照公道正派的要求,找出部门和个人工作、思想、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解决问题要雷厉风行,能够马上改的,就立即改正;需要一定时间的,要制定改进措施,明确改正时限,跟踪督查落实;属于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的,要见微知著、举一反三,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个别问题严重、经教育仍然不改的干部,要坚决调离组织部门。

  3、建章立制,使公道正派的要求规范化、制度化。既要大力弘扬组织部门坚持公道正派的好传统、好作风,更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赋予公道正派以新的时代内涵。要把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纳入到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经常性工作之中,建立起长效机制。

  三、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范围、方法和要求

  开展这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范围是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及下属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组织人事部门。整个活动采取自上而下、分级实施的办法,原则上今年下半年完成。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进行。活动开展前,要向党委(党组)汇报;活动开展过程中,也要注意及时报告进展情况,落实好党委(党组)的有关要求。市(地)、县(市)组织部门和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下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部署。

  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要注意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认真做好动员部署。要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的要求,按照本《意见》的安排,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对开展活动作出具体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要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引导组工干部充分认识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意义,统一思想,积极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2、深入学习、深化认识。要组织组工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通知》规定的学习内容,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进一步加深对公道正派内涵的理解。学习可采取个人自学、集中研读文件、交流研讨、举办党课、请老同志讲传统、开展征文活动等多种方式进行,以增强学习效果。

  3、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差距,制定改进措施。通过自查、互查和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列为讨论的重点题目,以严以律己的精神查找不公道、不正派的表现,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4、认真总结,完善制度。要从部、处的角度,对学习讨论成果和思想收获进行提炼,联系实际对今后树立公道正派形象的具体要求作出准确概括,建立和完善相应制度。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结束后,要对整改措施落实的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注意“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加强对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对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日程。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对照检查,带头改进提高,切实作出表率。要注意把握好活动进度和节奏。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活动的时间安排灵活掌握,但是标准不能降低,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总体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要注意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增强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自觉性。要从本部门实际出发,努力创新活动形式,力求既生动活泼,又扎实有效。

  上级组织部门对下级组织部门开展活动的情况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注意发现、总结好的经验,对成效不明显或存在差距的,要明确指出,及时帮助改正和弥补,保证活动的健康开展。要正确处理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统筹考虑,合理安排,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请各地各部门将开展活动的方案和每个阶段的进展情况,活动开展中好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以及遇到的问题,及时报中央组织部办公厅。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向中央组织部作出总结报告。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03年7月4日

关于贯彻落实“1.15”全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紧急通知

交通部


交通部文件

交公路发[2004]19号



关于贯彻落实“1.15”全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2004年1月15日,国务院组织召开了全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督促各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责任和措施,以推动当前春运及今后一个时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会上,国务委员周永康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当前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着重抓好整顿驾驶员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及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的“五整顿、两加强”工作。为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更好地推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当前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
  当前道路运输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重特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接连发生。据不完全统计,仅1月7日进入春运以来,全国道路运输行业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运输事故12起,造成104人死亡、169人受伤,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运输事故5起。事故的详细情况见附件。上述事故发生后,部领导十分重视,指示有关地方交通主管部门要协助相关部门认真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部领导具体批示已通报给事故发生地和车籍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
  发生上述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一是驾驶员违章超速、临危操作不当,二是驾驶员疲劳驾驶;三是车辆超载现象严重;四是因下雨、下雪导致的路滑等。上述事故的发生反映出目前我们在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从深层次研究探讨预防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方式、方法。
   二、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从关爱生命、执政为民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深刻学习领会周永康国务委员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安全工作搞一次回头看活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交通行业要做一个负责任的行业”为工作准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充分认识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系统性,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要认真汲取上述事故的惨痛教训,结合当地实际,深入查找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公安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交换工作信息,互相支持,团结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同志一定要认真解决“安全生产抓不下去、安全管理严不起来”的问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狠抓落实。当前还要结合春运工作实际,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尤其是要在继续贯彻落实各项非典防控制度的同时,切实解决当前道路运输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根本上为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部确定的“三关一监督”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并落实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和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进一步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和处置预案,牢固树立“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的思想,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企业领导的安全责任意识。
  四、整顿驾驶员培训市场和营运驾驶员队伍。去年,因驾驶员违章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6.3%,驾驶员特别是营运驾驶员仍然是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主要因素。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严把驾驶员培训市场准入关,严厉打击并取缔无证非法经营;要进一步规范驾驶员培训单位教学行为,严格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强化对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培养;要严格对驾驶员培训单位教练员和营运驾驶员考试员的素质考核,对违规行为的教练员或营运驾驶员考试员,视情节轻重,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要强化动态监管措施,坚决查处只收费不培训、不考试就发从业资格证、买卖从业资格证等违法行为。对问题较多的驾驶员培训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且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停止或取消其培训资格。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与公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培训与考试工作的衔接机制。
  要强化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重点抓好客车驾驶员、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汽车列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驾驶营运车辆;对发生重大事故或屡屡违章的营运驾驶员,要切实采取有针对性的培训;对情节严重的,可注销从业资格证件。要鼓励运输企业采用GPS、行车记录仪等先进技术和设备,加强对营运驾驶员的动态管理。
  五、改善公路行车环境。去年高速公路上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上升22.4%,死亡人数上升34.2%;发生在二、三级公路上的交通事故占全部事故的36.1%,死亡人数占总数的51%,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正确认识公路行车环境在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在公路设计、建设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对安全因素给予充分考虑,重点是优化公路路线路形设计、完善道路建设标准、增加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要按照部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在国省道干线公路上实施以“消除隐患、珍视生命”为主题的“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同时要针对冬季部分地区路滑和多雾等特点,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合作,完善预警机制,必要时应增设警示标志,提高公路行车的安全性。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要做好改造路段的调查摸底和统计工作,统筹规划,分期实施。要加强施工路段的安全管理,科学设置指示标志。
  六、加强道路客运市场监管。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客运站的源头管理,监督客运站严格进行安全检查、按照车辆的核载座位售票、检票,严禁携带“三品”上车和超载客车出站;要积极与公安部门协调配合,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对查处的超载客运车辆要及时进行人员分流,严禁只罚款不分流;对发生事故的客运企业或经营业户特别是事故频发的客运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暂停其客运线路的审批或调整其经营范围;要重点抓好运送学生、民工的包车客运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不符合夜间安全运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公路,坚决不允许开通夜班班线客运或包车客运,已经开通的,要立即停运;要继续认真清理道路客运挂靠车辆或变相挂靠车辆,严厉打击无牌无证非法经营车辆,严格禁止拖拉机、农用车投入道路客运市场。要加快研究制定对道路客运企业实行安全评估或认证的政策措施,提高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规范化水平。
  七、加强对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要严把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建立完善车辆进退运输市场管理机制,对不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指标要求的车辆,强制其退出道路运输市场;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对所属车辆按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要加强维修市场监管,对涉及车辆安全部件的维修,必须实行维修竣工出厂检测制度。
  八、强化道路运输安全宣传教育。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应的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整理汇编近期发生的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案例,连同部本次通报的事故情况,以最快的速度向道路运输企业及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进行通报,认真分析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切实提高道路运输企业及经营业户、驾驶员和老百姓的安全意识;要教育广大运输企业、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之间的关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九、加大超限运输治理力度。车辆超载超限是安全行车的一大隐患,也给公路设施安全造成很大破坏。部今年将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大力开展对超限运输的综合治理工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给予足够重视,与有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坚持源头治理,加大执法力度。要努力探索发挥经济杠杆治理超载超限运输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手段,引导车型车类的结构调整,鼓励发展厢式运输等先进运输方式。
  十、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督。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继续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对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装备和人员素质的把关工作。要集中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保管和运输的安全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要把最近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案例汇编成册,开展对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和相关生产企业的宣传和教育活动。
   十一、认真执行道路运输事故报告制度。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交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和道路运输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的通知》(厅公路宇[2001]566号)的要求,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公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做好辖区内所有公路工程和道路运输重特大事故的及时上报和事故发展过程中重要情况的续报工作。报送联系电话:(010)65292753,传真:(010) 65292767。
附件:春运以来道路运输事故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

春运以来道路运输事故情况

  1月7日14时10分,重庆市秀山县溶溪镇晨光村驾驶员王道兵驾驶车牌号为渝AU0619号旅行小客车(核载 16人、实载26人),从秀山县城汽车北站驶往溶溪镇,行至秀溶公路15公里+200米处时,由于雨天路滑,有雾视线不良,加上会车时驾驶员操作不当,坠入78米深的坡下,造成11人死亡、重伤4人、轻伤11人。
  1月8日20时30分左右,陕西延安市运输集团公司客运一公司的“陕J12541”川马星王大客车,在210国道 334公里+555米处的水马河边,由于下雪路滑,坠入约10米左右的桥下,造成4人死亡,25人受伤。
  1月9日上午7时35分,山西省忻州运输公司长梁沟至太原的晋H06636宇通客车(核载29人、实载21人),行至宁武至原平大运路193公里+200米路段,与晋H12723带挂货车会车时,由于货车的挂车脱挂与客车相撞,造成5人死亡、13人受伤。
  1月9日14时30分左右,安徽省砀山县皖L52408中型客车在省道223线权集乡郭曹庄弯道处与山东鲁 Q12129解放大型货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
  1月10日上午9时10分左右,云南红河交通运输集团公司绿春分公司G27435号客车,从绿春三勐乡发往绿春县城,行至11公里+300米处时,翻下80米深沟,造成5人死亡、7人受伤。
  1月10日上午10时55分,河北省唐山润田机电有限公司一辆冀B51329货车,在京承旅游公路承德路段与承德运输集团公司三公司冀HE0010金龙客车(核载25人、实载29人)相撞,随后又与蒙D20966尼桑小轿车相撞,造成6人死亡、7人重伤、19人轻伤。
  1月10日15时30分,广西崇左市大新县雷平镇车站村柳路屯驾驶员覃某驾驶一辆桂F71138号(带挂7012)东风大货车,在大新县道响太线28公里+980米处,与一辆桂FL7832号摩托车相撞,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
  1月11日凌晨4时36分左右,广东省高州市驾驶员冯某驾驶粤K一05342牵引车、粤K一0066挂车,在广西柳州市装载20吨浓度为30%的盐酸,由柳州往广东肇庆方向行驶,途经梧州市东环路龙船冲三叉路口时,由于车速过快,路况不熟悉,在急转弯时牵引车和挂车突然分离,致使挂车自行侧翻在路旁,行人1人受伤。
  1月11日10时20分左右,四川甘孜州康定汽车运输公司53队一辆牌号为川V02532的亚星大客车(核载42人、实载51人),在由甘孜州色达县向成都方向行驶途中,当行驶至阿坝州金川县二嘎里乡境内国道317线刷炉公路 163公里+200米处,由于车速过快,坠入近6米深的路坎下,造成16人死亡、32人受伤。
  1月13日13时45分,广西河池集联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韦某驾驶车牌为桂MA3138的客车(核载22人、实载 26人),在都安县五竹乡0.5公里处,与一辆桂M81242中型普通客车会车时发生刮碰,致使桂MA3138客车翻下约 100米的山沟,造成15人死亡、2人重伤、9人轻伤。
  1月14日凌晨4时50分,江西分宜县汽车运输公司一辆赣K30992客车(核载36人、实载37人),配备2名驾驶员,在昌樟高速公路3l公里+300米处,翻入药湖大桥下,造成16人死亡、21人受伤。
   1月14日下午1时40分左右,湖南湘西自治州保靖县一台车号为湘U一80658的个体19座中巴车,无任何营运手续,从该县隆头私自载客(初步核定18人)开往保靖,在拔别公路(乡道)55公里+500米处,从80M的高坎翻下,造成12人死亡,6人受伤。
  1月17日凌晨2时30分,贵州省铜仁地区沿河县一台车号为贵D50506的中巴车(核载14人,实载22人),在贵州省黔南州翁瓦县境内茅坡与路边停放的大货车相撞,造成5人死亡,8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