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境内企业向外国企业支付软件费扣缴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4-06-25 15:22:46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469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境内企业向外国企业支付软件费扣缴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境内企业向外国企业支付软件费扣缴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0]179号

2000-11-03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近接一些地区反映,我国境内企业向在我国境内无机构的外国企业支付软件费时是否扣缴营业税,在执行中时有争议。为规范税收管理,现就上述问题明确如下:
  一、外国企业向我国境内企业单独销售软件或随同销售邮电、通讯设备和计算机等货物一并转让与这些货物使用相关的软件,国内受让企业进口上述软件,无论是否缴纳了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其所支付的软件使用费,均不再扣缴外国企业的营业税。
  二、外国企业向我国境内企业出租邮电、通讯设备和计算机等货物,同时包含与这些货物使用相关的软件,如果软件单独收费,应视为出租上述货物的租金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利息、租金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035号)的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三、本通知自1999年10月1日起执行。纳税人1999年10月1日(以海关报关日期为准,下同)以前进口上述软件自用,无论是否征税,均不再进行补、退税款处理;1999年10月1日以后国内企业向外国企业支付的软件费征收了营业税的,应作退库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

二○○○年十一月三日


驻外大使的任免名单(2001年第2期公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驻外大使的任免名单(2001年第2期公报)


 2001年2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下列驻外大使:
一、免去李肇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利坚合众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杨洁篪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利坚合众国特命全权大使。
二、免去赵家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刘正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三、免去傅学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泰王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晏廷爱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泰王国特命全权大使。
四、免去安永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肯尼亚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杜起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肯尼亚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五、免去华黎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荷兰王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朱祖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荷兰王国特命全权大使。
六、免去李建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苏里南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胡守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苏里南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关于以人质勒索他人财物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以人质勒索他人财物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最高检


批复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川检研(1989)74号《关于当前以人质勒索他人巨额财物案件如何定罪处罚的请示》收悉,经征求最高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的意见,答复如下:以人质勒索他人财物犯罪案件,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以抢劫罪批捕起诉。



199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