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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产权式酒店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24-07-05 07:54:33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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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产权式酒店管理暂行办法

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政府


海口市产权式酒店管理暂行办法


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82号



  《海口市产权式酒店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1年11月10日市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市 长:冀文林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第一条为积极引导发展本市旅游房地产业,规范产权式酒店管理,根据《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产权式酒店的规划、建设、销售、登记、经营等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产权式酒店,是指建设单位开发建设后将客房产权分割出售,酒店配套经营性用房及设施由建设单位或酒店产权人所有并由其统一经营管理的酒店。

  本办法所称客房产权人,是指通过购买或受让等方式取得产权式酒店可分割转让客房产权的单位或个人。

  本办法所称酒店产权人,是指基于开发建设或转让等方式取得除已分割进行销售的客房外酒店其他客房、配套用房及设施产权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住建部门)负责产权式酒店的销售、房屋产权登记等管理工作。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产权式酒店的土地出让、土地登记等管理工作。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产权式酒店的规划报建审批管理等工作。

  市市政市容、工商、税务、旅游、公安、卫生、价格、环保、质监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产权式酒店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产权式酒店应当在旅游度假区、景观区、文化风景区和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的区域建设,开发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特定地区规划。

  第六条 开发建设产权式酒店项目,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标明产权式酒店。

  第七条 商服用地、住宅用地、金融办公用地可兼容建设产权式酒店,用地性质和年限可以不变。

  第八条产权式酒店应按不低于三星级酒店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及装修。配套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应占建筑总面积的16%以上。

  产权式酒店交付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按建设的相应星级标准进行统一装修及配套设施建设并经工程质量、消防、规划、人防、园林、水务、环保等相关部门整体验收合格。未经整体验收或整体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九条产权式酒店建设单位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委托房屋测绘单位对预售房屋进行预测绘,出具测绘报告书,并以电子件形式报市住建部门备案。

  房屋测绘单位应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许可及设计方案出具预售房屋的测绘报告书。

  预售房屋的测绘报告书应包括建筑物专有部分房号及套内建筑面积,共有部分的名称、范围及建筑面积等。

  第十条 产权式酒店客房按套、间等房屋基本单元进行销(预)售。

  建设单位应按装修后的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预)售产权式酒店客房,不得按建筑面积计价销(预)售。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产权式酒店客房预售前,应向市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预售。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标明销(预)售客房的套内建筑面积以及客房房号。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分割销(预)售产权式酒店客房应当与客房购买人签订书面买卖合同。

  产权式酒店客房买卖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客房及共有部分翻新维护责任和费用承担、退出和回购、违约责任等以及物权法规定的地役权合同的一般条款内容。

  产权式酒店的建设单位、酒店产权人、客房产权人之间涉及房屋销售、地役权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本办法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应以合同方式约定明确,以避免产生纠纷。凡是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相关义务由建设单位或酒店产权人承担。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依据与购房人(客房产权人)签订的包含地役权条款的客房买卖合同,取得对客房产权人客房的地役权。

  基于包含地役权条款的客房买卖合同设立的地役权自客房买卖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十四条市住建部门应当会同市工商、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产权式酒店的客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向合同双方当事人推广使用。

  第十五条客房产权人对酒店中下列满足居住基本需求的配套用房及设施等法定共有部分享有无偿使用权:门厅(或独立门厅)、大厅、外墙面、楼梯间(井)、电梯间(井)、电梯机房、通道、管理井、垃圾道、设备房、水箱间、物业管理用房、值班警卫室等。

  客房产权人可与酒店产权人约定酒店下列专有配套经营性用房及设施的优惠有偿使用权:餐饮用房、商场、会议用房、娱乐用房、文体用房、室内(外)游泳池、室内车库和车位等。

  第十六条 酒店产权人不得将除已分割销售客房外的配套用房及设施分割进行销售、转让和抵押。

  第十七条酒店产权人、客房产权人应当按规划用途使用和经营管理酒店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规划用途、结构和使用性质。

  第十八条按本办法的规定分割进行销售的客房按套内建筑面积分割登记;其他按本办法的规定不得分割销售的酒店配套用房及设施等专有部分按建筑面积统一登记,并标明不得分割进行销售、转让和抵押。

  产权式酒店的法定共有部分,其产权共有情况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不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第十九条 客房产权人在办理客房产权登记后,可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未按装修后的套、间等房屋基本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预)售的客房;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酒店产权人将不得分割销售的配套用房及设施分割进行销售、转让和抵押的;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根据前款规定不予办理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告知申请人并要求其按本办法的规定整改;整改后符合规定的,可以办理登记。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颁布前已分割转让客房的酒店,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可以按本办法办理客房产权登记;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经整改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可以按本办法办理客房产权登记。

  本办法颁布前,已经投入经营使用且未分割销售客房的酒店,或本办法颁布后,在已投入经营使用的非产权式酒店的用地上进行客房扩建的,不适用本办法,即不得再按本办法分割销售其酒店客房;分割销售的,不予办理客房产权登记。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国家档案局关于开考档案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和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学习的通知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国家档案局关于开考档案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和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学习的通知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档案作为人类社会活动的真实记录,是社会的宝贵财富。档案工作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档案,对于加快经济建设、推动科技进步、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社会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的迅速发
展,给档案工作带来了深刻的影响。随着电子计算机等新技术的广泛应用,电子文件、缩微文件等新型载体档案大量出现,需要档案工作者学习新的管理理论、标准和方法,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和人们档案意识的提高,档案对社会生活的重要作用将日
益增强。满足人们对档案的利用需求,是今后档案工作的重要内容。这一切都要求档案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完善专业知识结构。
《全国档案教育发展“九五”计划》提出,到2000年,档案教育发展的目标是:全面提高档案干部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使档案干部队伍中各类专门人才的拥有量基本满足档案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但是,目前档案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仍然偏低。据统计,截至1996年底
,全国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各类档案馆和省直以上机关档案室共有专职档案干部56028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30828人,占总人数的55%;具有大专以上档案专业程度的有10324人,仅占总人数的18.4%。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加快培
养档案管理专门人才,建设适应新时期档案工作需要的档案干部队伍,促进档案事业健康发展,受国家档案局的委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决定在全国开考档案学专业(独立本科段)。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考委负责制定专业考试计划,组织编写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自学教材。组织全国统一命题考试,协调各地的考试组织实施,对部门助学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二、国家档案局设立本系统的自学考试助学指导办公室,负责本系统该专业助学辅导的统一管理工作。按照全国考委审定的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开考计划制定助学工作计划,组织学习、辅导工作,并为助学工作提供必要的服务。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应根据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档案人才的需要和可能,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支持开考本专业。省考委和档案局共同商定开考本专业的,两部门应据此精神联合发文,具体落实任务,明确分工,并报全国考
委、国家档案局备案。
四、已决定开考档案学专业(独立本科段)的地区,省考委应按照全国考委制定的专业考试计划、开考计划及有关规定,接受档案行政系统的集体报名,负责组织考试、阅卷评分、建立考籍档案、颁发单科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等项工作。各省考委应征求当地档案部门的意见,认真遴选
具备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如本地区没有设置上述专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可由国家档案局在邻近省份推荐主考学校。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生源、进行集体报名、开展助学辅导和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学员情况建立辅导站。在国家档案局自学考试助学指导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和管理助学辅导工作。各省考委一律不接受其他助学组织或个人的考试报名。

六、参加自学考试档案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学习的主要报考对象为属于国民教育序列、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形式专科毕业文化程度的档案系统在职人员,非档案系统在职人员和社会青年也可报考,但必须具备上述同等学历。
七、凡参加单科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各省考委颁发单科合格证书。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完成毕业论文、通过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在核准专科毕业证书(以及加考课程)后,由各省考委按照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同时,该专业所设外语课成绩合格者,
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八、档案学专业(独立本科段)的开考时间定于1998年下半年首次开始。各地考试时间为每年上半年4月末,下半年10月末;全部课程三年半为一个周期(含复考);具体开考计划见附件二。本专业何时终止考试,由全国考委与国家档案局共同商定。
九、档案学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报名费和考务费,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物价、教育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由各地档案局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收取后支付给当地考办。各地(市)、县级自学考试机构不得另行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考试协调费、命题费由国家档案局按照
商定的办法支付给全国考委。
十、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考试规定和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明纪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协助当地考试部门抓好学风、考纪工作。对违反考场纪律者,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应依照有关规定,会同
档案部门做出严肃处理。
十一、各省考委和当地档案部门要加强领导和管理,在开展此项工作中,认真做好分工与合作,共同配合为造就和选拔社会所需要的专业人才服务。
按照国家教委教考厅〔1992〕1号文件所规定的编号规则,本专业的全国统一编号为:
A016 档案学
附件: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档案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档案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开考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一种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也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同时,它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档案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主要是以档案学、图书馆学、情报学、文秘等各有关专业专科教育为基础,为满足档案及其相关专业人员在职培养和提高的需要而设置的。其总体要求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本科水平相一致。同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
,着重培养应考者掌握档案学基本理论和档案管理的基本方法与技能。
二、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培养能从事档案管理与开发利用、档案行政管理、档案学研究与教学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档案学专业(独立本科段)的设置,要求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熟悉我国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相关法规;系统掌握档案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有较强的管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与档案行政
管理能力,并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进行档案管理;具备一定的档案学研究能力。
三、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独立本科段)的课程设置均采用学分制。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单科合格证书。
凡按照本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三门公共基础课、八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程合格成绩,累计不少于70学分,完成毕业论文,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并核准专科专业毕业证书或加考课程后,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同时,本专业所设外语课程取得合格成绩,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四、考试课程和学分
------------------------------------------
| | 序 号 | | | |
|类 别|-------| 课 程 名 称 |学分| 备 注 |
| |必 考|选 考| | | |
|---|---|---|-------------|--|-----------|
| 公 | 1 | |中国革命史 | 4| |
| 共 |---|---|-------------|--| |
| 基 | 2 | |公共英语(二) |14| |
| 础 |---|---|-------------|--| |
| 课 | 3 |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 4| 1、含实验实习的 |
|---|---|---|-------------|--| |
| | 4 | |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 | 5|课程有:管理系统中 |
| 专 |---|---|-------------|--| |
| 业 | 5 | |中国政治制度史 | 7|计算机应用、办公自 |
| 基 |---|---|-------------|--| |
| 础 | 6 | |中国档案事业史 | 7|动化原理及应用、社 |
| 课 |---|---|-------------|--| |
| | | 1 |知识产权法 | 4|科文献检索。 |
| |---|---|-------------|--| |
| | | 2 |行政管理学 | 6| 2、本专业设5门 |
|---|---|---|-------------|--| |
| | 7 | |社科文献检索 | 7|选考课。考生可在其 |
| |---|---|-------------|--| |
| 专 | 8 | |档案行政学 | 6|中任选两门报考。 |
| |---|---|-------------|--| |
| | 9 | |外国档案管理 | 7| 3、本专业规定的 |
| 业 |---|---|-------------|--| |
| | | 3 |科技档案编研 | 5|学分总计为70学分。 |
| |---|---|-------------|--| |
| 课 | | 4 |情报学概论 | 6| |
| |---|---|-------------|--| |
| | | 5 |方志学 | 5| |
|-----------|----------------|-----------|
| 必 做 要 求 | 毕 业 论 文 | 不 计 学 分 |
------------------------------------------
说明:
1、每门课程的内容和学习要求及试题难度由各门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规定;
2、每门课程的学分反映了课程的比重和课程内容的分量,每个学分大致相当于全日制高等学校本科课程的18学时;
3、档案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4、图书馆学、情报学、秘书学、行政管理学、历史学和党政干部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档案管理学(6)、科技档案管理(6)两门课程。
5、其他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文书学(6)、档案管理学(6)、科技档案管理(6)、档案文献编纂学(6)、档案保护技术(6)五门课程。
6、专科已考中国革命史的考生,在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时,应另选考哲学或政治经济学。
7、40岁以上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考英语,但要加考三门专业课,不少于14学分,不授予学士学位。
8、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进行毕业论文的撰写。主考学校提供参考题目,应考者也可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自定题目,但须由主考学校同意。论文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不得抄袭或由他人代写;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
通顺。主考学校可为考生指派指导教师,并组织对毕业论文进行评阅和答辩。论文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制评定成绩。
五、课程说明与自学教材
1、中国革命史
本专业(独立本科段)的公共基础课。本课程阐明了旧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社会,革命从旧民主主义革命到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转变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历了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民族抗日战争和人民解放战争的彻底胜利;1949年10月1日成立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开始了由新民主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的转变。在探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曲折地前进;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了伟大的历史性转折,确立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理论,从此,我国正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胜利前进。
自学教材:《中国革命史》(全国考委组编) 何沁主编 武汉大学出版社
2、公共英语(二)
本专业(独立本科段)的公共基础课。本课程的目的是使应考者掌握4000个单词(含中学阶段1600个单词)、一定量的习语和系统的语法知识,具有较强的阅读能力和一定的英译汉能力以及初步的听、说、写和汉译英的能力,使其能以英语为工具,获取本专业所需要的信息,
并为进一步提高英语水平打下较好的基础。
应考者在学完本课程后,应能借助词典独立阅读与后期课文难度相当的一般性资料并能译成汉语,理解基本正确,译文基本通顺。
自学教材:《大学英语自学教程》(上、下册)(全国考委组编) 高远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3、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本专业(独立本科段)的公共基础课。本课程要求应考者在掌握微型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知识的前提下,进一步了解计算机高级语言程序设计的内容和方法,并结合工作实践分析、设计简单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本课程主要介绍FOXBASE的命令和操作,分析各类程序的实例及
设计编制的方法步骤,并介绍管理信息系统的分析、设计和实施的方法、工具、分类和步骤。
自学教材:《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全国考委组编) 汪星明主编 武汉大学出版社
4、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
档案学专业(独立本科段)的专业基础课。其内容主要包括:办公自动化原理;办公自动化系统环境,诸如业务环境、技术环境、数据准备;办公自动化系统功能及其构成,包括字处理、表格处理、文件处理、档案管理、事务管理等;办公自动化系统开发与组织;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多
媒体、网络通讯、桌面印刷及相关技术的应用。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考生掌握办公自动化的基本原理,具备操作使用系统的能力,初步了解系统的构成及技术特点,学会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并了解新技术的应用。
自学教材:《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全国考委组编) 丁志民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5、中国政治制度史
本专业(独立本科段)的专业基础课。其主要内容有:中国古代政治制度、近现代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通过学习,要求考生掌握中国国家制度的产生、发展和演变,认真探讨各个时期各级机关的组织结构形式,以及职、权、责、利的划分和应用,了解各个时期总的
国家体制以及行政、立法、司法、军事、监察、人事、财政、文教、民族等方面的典章制度的形成和执行情况,分析他们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和在当时政治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并据此作出符合历史实际的评价。
自学教材:《中国政治制度史》(全国考委组编) 韦庆远、王德宝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6、中国档案事业史
本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基础课。其内容包括:古代和近现代各时期的档案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档案事业的初步建设、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档案工作、“文化大革命”中的档案工作以及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国家档案事业。通过学习,要求考生了解我国档案的
演变发展的历史,具有认识不同历史时期不同载体历史档案的基本知识;了解档案事业发展演变的历史,包括各个历史时期档案机构的名称、职任、性质的演变,各个历史时期档案管理人员地位、作用的演变及其与历代政治的关系,以及各时期档案管理制度的演变和档案利用的发展等内容
;还要了解我国档案学产生发展的历史,以继承优秀遗产,发展当代档案学和档案事业。
自学教材:《中国档案事业史》(全国考委组编) 周雪恒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7、知识产权法
本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基础课的选考课。本课程内容包括: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知识产权制度的形成和发展,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情报工作。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系统掌握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主要
内容,基本掌握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实务。
自学教材:《知识产权法》(全国考委组编) 吴汉东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
8、行政管理学
本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基础课的选考课。其内容包括:行政管理学总论、行政环境、行政职能、行政组织、行政人员、行政决策、行政运行、行政监督、行政法规、行政效能、行政方法、行政机关管理和行政改革等。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了解行政运行的基本过程,掌握行政管理
的基本方法,并能够把这些理论知识,同自己的工作实践结合起来,提高从事行政工作的质量。
自学教材:《行政管理学》(全国考委组编) 王乐夫、许文惠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9、社科文献检索
本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课。其主要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基本理论部分,讲授社会科学文献的类型、特点、文献源;工具书的定义、功用、类型,工具书的主要排检法、使用工具书应该注意的问题;计算机文献检索等内容。二是实际检索部分,讲授图书、论文和报刊资料、诗文、
人物资料、地名、年月日和历史事件、典章制度和图录、学科参考资料、时事资料、法规条约、统计资料、机构简况的检索与查考等内容。本课程理论结合实际,重在培养学生的实际检索技能。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掌握社会科学文献检索方面的基础知识,熟练掌握常用检索工具与参
考工具书的使用方法,能顺利解决学习和研究中的有关问题,提高自学能力和研究能力,为今后的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自学教材:《社科文献检索》(全国考委组编) 马文峰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0、档案行政学
本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课。旨在研究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协调中心,培训和提高档案工作者的行政能力和水平,依法治档,提高档案行政效率等档案行政活动的理论、原则和方法。其主要内容有:档案行政职能;档案行政体制和组织机构;档案行政领导;档案行政人员的权
利、义务和职责,素质和培训;档案工作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基本内容、性质、作用、实施等;档案行政法规体系,档案工作制度,档案工作标准的构成及标准化原理;档案工作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档案行政监督和执法监督;档案工作业务指导的原则、内容和方法、
特点;档案工作调查研究的方法和程序;档案工作公共关系的原则及运作方法等。
自学教材:《档案行政学》(全国考委组编) 陈智为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1、外国档案管理
本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课。其宗旨是向档案专业学生介绍西方现代档案学发展的最新内容,使之适应当前形势下学科发展和培养专业人才的需要。本课程力求层次分明地反映文件管理、档案管理、档案事业管理在西方现代档案学中高度融合的特点,展现国际档案组织的历史、活动
和发展动态。内容包括:外国文件管理理论、内容和组织形式,文件中心的产生、发展和优越性;外国档案管理理论与实践,着重介绍其新观点和新做法;外国通过国家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组织、物质手段对文件和档案管理进行的宏观控制和总体规划,涉及档案事业管理体制、档案机构
设置、档案馆库建设、档案法规、档案教育和学术研究、国际档案组织及其成就等内容。通过学习,要求考生掌握和领会课程的知识点,理解和掌握从文件管理到档案管理这一统一而又阶段分明的系统工程,从文件和档案管理到其综合性保证--档案事业管理的密切联系。
自学教材:《外国档案管理》(全国考委组编) 韩玉梅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2、科技档案编研
本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课的选考课。其主要内容包括:科技档案编研工作概述;科技档案编研成品的主要种类及其特点;科技档案编研的选题与选材;科技档案编研材料的核实与加工;科技档案编研成品的体例与编排;科技档案编研成品的校核与审定;科技档案编研成品的传播利
用和科技档案编研工作的组织管理等。本课程要求考生必须掌握科技档案编研成品及其编研加工工作的特征和要求,掌握不同种类科技档案编研成品的加工方法,了解与该项工作内容有关的法规、政策、标准和基本概念。
自学教材:《科技档案编研》(全国考委组编) 宫晓东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3、情报学概论
本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课的选考课。其内容包括:情报的基本概念,情报学的学科性质和研究对象,情报学与档案学的学科关系;文献的形式、类型和结构层次,各类文献及其特点;信息交流的基本概念、过程、类型及其特点;文献计量学的基本定律和基本方法;文献信息整序的
基本原理和主要方法;信息服务的主要形式及其特点;信息系统的基本概念、功能,信息系统的开发;现代信息技术在信息工作中的应用。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掌握情报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具备文献信息管理、开发的能力,了解现代信息技术在情报工作中的应用。
自学教材:《情报学概论》(全国考委组编) 周晓英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4、方志学
本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课的选考课。其内容有:方志的定义、名称、种类、性质、特点及方志学理论体系构成;中国地方志发展史略;方志学理论发展史略;新方志编纂理论与方法;专业志编写原则、体例与方法;大事记和人物志编写;档案志的编写等。通过学习,要求了解并掌
握中国地方志书的编纂原则、方法与历史,提高进行档案编研工作的能力。
自学教材:《方志学》(全国考委组编) 安清福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5、文书学
本课程是本专业专科阶段的必考课,也是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的加考课程。其内容包括:公务文书的概念、特点、功能、种类、格式、用语、行文规则等基本理论;公务文书撰写的基本要求与技巧及常用公文的写作方法;文书工作的基本原则与文书处理程序
的特点及操作要求;办毕文件的处置与特殊文件的处理;文书立卷的原则、方法及案卷整理规范等。通过学习旨在使学生掌握有关文书与文书工作的理论、原则、方法、技术,具备撰写与处理公文的实际技能,从而胜任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办公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
自学教材:《文书学》(全国考委组编) 王健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6、档案管理学
本课程是本专业专科阶段的必考课,也是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的加考课程。重点讲述档案管理应用理论与应用技术。其主要内容包括:档案管理的一般性理论与原则,档案价值鉴定的理论、方法、原则,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检索、编目、提供利用服务、
编研、统计等项业务活动的理论、原则、方法和技术,以及人事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和相关实物与资料的管理知识。通过学习,应了解并掌握档案管理的一般知识和技能,能够科学地组织档案的业务管理和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
自学教材:《档案管理学》(全国考委组编) 冯惠玲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7、科技档案管理
本课程是本专业专科阶段的必考课,也是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的加考课程。其主要内容包括:科技档案管理学概述;科技档案的概念、特点、种类及功能;科技档案工作的组织建设与事业管理;科技档案工作概述,科技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
;科技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科技档案事业发展历程等。通过学习,应掌握科技档案及其管理工作中的基本概念、主要功能原理、特点、工作原则和工作要求;能够运用所学到的科技档案管理的一般原理方法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了解科技档案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掌握主要科技专业档
案管理的基本方法和特点。
自学教材:《科技档案管理学》(全国考委组编) 王传宇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8、档案文献编纂学
本课程是本专业专科阶段的必考课,也是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的加考课程。其主要内容有:档案文献编纂学史略;档案文献编纂工作概述;编纂题目的选定,档案文献的查找、挑选、考订、转录加工、点校加工、标题、编排;汇编评述性材料的编写;汇编查
考材料的编制;汇编检索性材料的编制;档案文献的出版等。通过学习,要求了解编纂、公布档案文件的原则与方法,掌握档案文献编纂的基本技能。
自学教材:《档案文献编纂学》(全国考委组编) 曹喜琛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档案保护技术
本课程是本专业专科阶段的必考课,也是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的加考课程。本课程是一门融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应用技术及操作技术为一体的综合性应用学科。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保护档案,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利用档案服务。其基本内容是
:档案制成材料变化规律和保护档案的技术方法。通过学习应较系统地了解与掌握有关档案制成材料耐久性的基本知识;分析各种环境、生物因素对档案制成材料耐久性的影响;掌握相关的防治技术及对破损档案的修复技术,从而较全面地掌握保护档案的科学理论及方法。
自学教材:《档案保护技术学》(全国考委组编) 郭莉珠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档案学专业
(独立本科段)开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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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 试 课 程 |
| 时 间 |---------------------|
| | 初 考 | 复 考 |
|------|----------|----------|
|1998年 |1、中国档案事业史 | |
|10月末 |2、中国革命史 | |
|------|----------|----------|
|1999年 |1、外国档案管理 |1、中国档案事业史 |
|4月末 |2、情报学概论 |2、中国革命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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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 |1、社科文献检索 |1、外国档案管理 |
|10月末 |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2、情报学概论 |
|------|--------------|--------------|
|2000年 |1、档案行政学 | |
|4月末 |2、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 |1、社科文献检索 |
| |3、行政管理学 | |
|------|--------------|--------------|
|2000年 |1、科技档案编研 |1、档案行政学 |
|10月末 | 知识产权法 |2、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 |
| | |3、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
|------|--------------|--------------|
|2001年 |1、公共英语(二) |1、行政管理学 |
|4月末 |2、中国政治制度史 |2、科技档案编研 |
| |3、方志学 | 知识产权法 |
--------------------------------------
注:1、公共英语(二)、中国政治制度史、方志学第二、三次考试和其它课程第三次考试的时间
安排另行通知。
2、同一编号内安排两门课程者,为同一时间开考的选考课,考生可自行选择。
3、文书学、档案管理学、科技档案管理、档案文献编纂学、档案保护技术五门课程考试的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998年3月5日

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2008]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玩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

  二、将日用及艺术陶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三、将部分塑料制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

  四、将部分家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13%。

  五、将艾滋病药物、基因重组人胰岛素冻干粉、黄胶原、钢化安全玻璃、电容器用钽丝、船用锚链、缝纫机、风扇、数控机床硬质合金刀、部分书籍、笔记本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9%、11%、13%。

  上述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具体商品名称及税号见附件。

  六、执行时间

  以上调整自2008年11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
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商品清单

章 商品代码 商品名称 提高到%
2章 0201300090 其他鲜或冷藏的去骨牛肉 13
3章 0304291000 冻罗非鱼片〔不论是否绞碎〕 13
0304299090 其他冻鱼片〔不论是否绞碎〕 13
0304990090 其他冻鱼肉〔不论是否绞碎〕 13
0305490000 其他熏鱼及鱼片 13
0306199000 其他冻甲壳动物〔包括供人食用的甲壳动物粉及团粉〕 13
0307490000 其他冻、干、盐制的墨鱼,鱿鱼 13
0307590000 其他冻、干、盐制的章鱼 13
25章 2501001100-2501002000 盐 13
29章 2924199090 其他无环酰胺(包括无环氨基甲酸酯)〔包括其衍生物及其盐〕 11
2934994000 奈韦拉平、依发韦仑、利托那韦及它们的盐 13
2937120000 胰岛素及其盐 13
2938901000 齐多夫定、拉米夫定、司他夫定、地达诺新及它们的盐 13
38章 3806201000-3806209000 松香盐及树脂酸盐等 11
3824400000 高效减水剂 11
39章 3913900000 初级形状的其他未列名天然聚合物〔包括改性天然聚合物(如硬化蛋白)〕 11
3922100000 塑料浴缸,淋浴盘,洗涤槽及盥洗盆 9
3922200090-3926909090 塑料制品 9
42章 4203100090 皮革或再生皮革制的衣服〔野生动物皮革制作的除外〕 11
43章 4303101090 其他毛皮衣服 11
4303102090 其他毛皮衣着附件 11
4303900090-4304002000 其他毛皮制物品、人造毛皮等 11
48章 4820100000-4821900000 登记本,账本,笔记本等及类似品等 11
49章 49011000-49040000 单张的书籍,小册子及类似印刷品等 13
49059100 成册的各种印刷的地图及类似图表 13
49059900 其他各种印刷的地图及类似图表 13
50章 5004000000-5007909099 丝纱线等  14
51章 5106100000-5108101100 毛纱线及其机织物 14
5108101990 非供零售用粗梳其他动物细毛纱线〔按重量计其他动物细毛含量≥85%〕 14
5108109090 非供零售用粗梳其他动物细毛纱线〔按重量计其他粗梳动物细毛含量<85%〕 14
5108201100 非供零售用精梳山羊绒纱线〔按重量计山羊绒含量≥85%〕 14
5108201990 非供零售用精梳其他动物细毛纱线〔按重量计其他动物细毛含量≥85%〕 14
5108209090 非供零售用精梳其他动物细毛纱线〔按重量计其他精梳动物细毛含量<85%〕 14
5109101100-5109909000 羊毛纱线等 14
5110000090-5113000000 毛纱线及其机织物 14
52章 5204110000-5212250090 棉纱、棉机织物 14
53章 5306100000-5311009099 其他植物纺织品 14
54章 全部税号 化纤长丝 14
55章 全部税号 化纤短纤 14
56章 全部税号 絮胎及无纺织物等 14
57章 全部税号 地毯及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 14
58章 全部税号 特种机织物等 14
59章 全部税号 涂布等工业用纺织制品 14
60章 全部税号 针织物及钩编织物 14
61章 全部税号 针织物及钩编的服装等 14
62章 全部税号 非针织物或非钩编的服装等 14
63章 6301100000-6308000090 其他纺织制成品等 14
6310100010-6310900090 其他纺织制成品等 14
69章 6909110000-6909190000 实验室,化学或其他技术用瓷器等 11
6911101000-6913900000 家用、装饰用陶瓷 11
70章 7002201000 光导纤维预制棒 11
7002311000 光导纤维用波导级石英玻璃管〔指未经加工的熔凝石英或其他熔凝硅石制〕 11
7006000001-7008009000 液晶玻璃基板等 11
7011201000 显像管玻壳及其零件〔未装有配件〕 11
7014001000-7014009090 光学仪器用光学元件毛坯等 11
7016100000-7016909000 供镶嵌或装饰用玻璃马赛克等 11
7020001100 导电玻璃 11
73章 7311009000 其他装压缩或液化气的容器〔指非零售包装用〕 11
7315119000 其他滚子链〔自行车链、摩托车链除外〕 11
7315810000-7315890000 日字环节链等 11
74章 7410211000 有衬背的精炼铜制印刷电路用覆铜板〔厚度(衬背除外)≤0.15mm〕 11
81章 8103901100 直径小于0.5mm的钽丝 13
82章 8207199000 带其他材料工作部件的凿岩工具〔包括钻探工具〕 11
8208101000 硬质合金制的金工机械用刀及刀片〔金属加工用〕 11
83章 8306299000 其他雕塑像及其他装饰品〔贱金属制〕 11
8311100000-8311900000 以焊剂涂面的贱金属电极等 11
84章 8413709990 其他非农业用离心泵〔转速在10000转/分以下〕 11
8414511000-8414519900 风扇 11
8414902000 编号84145110至84145199及84146000机器零件〔指上述编号内的吊扇换气扇等,还包括84146000机器零件〕 11
8452101000 多功能家用型缝纫机 11
8452211000-8452290000 非家用自动平缝机等 11
8467210000-8467299000 手提式各种电钻等 11
85章 8506101100-8506101200 无汞扣式、无汞圆柱型碱性锌锰的原电池及原电池组 13
94章 9403300090 其他办公室用木家具 11
9403400090 其他厨房用木家具 11
9403501090-9403509100 其他卧室用红木制家具、卧室用漆木家具 11
9403509990 卧室用其他木家具 11
9403601090-9403609100 其他红木制家具、其他漆木家具〔非卧室用〕 11
9403609990-9403891000 其他家具 11
9403892000 石制的家具 13
9403899000-9403900090 其他家具、零件等 11
9404290000 其他材料制褥垫 14
9404301090 其他羽毛或羽绒填充的睡袋 14
9404309000 其他睡袋 14
9404901090 其他羽绒和羽毛填充的其他寝具〔含类似品〕 14
9404902090-9404909000 其他寝具 14
95章 9503001000-9503009000 玩具 14
9504100000 电视电子游戏机〔指与电视接收机配套使用的〕 14